关于牛蒡根等11种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的公示
2020年01月22日 发布

我局拟制定牛蒡根、包尔胡特果实、骆驼刺、胡萝卜子、刺山柑果、苹果、芝麻菜子、洋葱子、对叶大戟草、孜然、卡西卡甫枣(酸枣)等11种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比丽克孜·奥布力喀斯木

电话:0991—4336165

电子邮件:1134451161@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附件1:牛蒡根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2:包尔胡特果实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3:骆驼刺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4:胡萝卜子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5:刺山柑果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6:苹果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7:芝麻菜子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8:洋葱子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9:对叶大戟草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10:孜然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附件11:卡西卡甫枣(酸枣)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定草案公示稿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