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新版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培训班暨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举办
2024-04-18 12:44 发布 点击:[次]

4月17日,全区新版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培训班暨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在乌鲁木齐举办。自治区药监局分管领导出席,全区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企业、科研院所相关人员及药品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在中药材GAP方面有着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学者教授,围绕新版中药材GAP实施要点、文件管理系统、审核检查要点、基地建设,以及中药药性视域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技术关键、基于缺陷风险点分析与GAP风险评定等内容授课,为学员们带来中药材GAP方面最新进展、最新规定、最新精神、最新理念和最准确的理解,对全区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新版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的内涵、提升相关企业政策理解水平、推动全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工作上台阶将产生积极作用。

自治区药监局将在全区开展2024年度中药生产专项检查。会上,对检查重点进行解读,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自治区药监局高度关注中药质量安全,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就是要着力排查和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严守安全底线。企业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领导、组织、督导药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系统并保持有效运行,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合规;要认真自查,全面整改。4月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中药生产企业要把开展自查工作作为当前第一任务来抓,逐项对照专项检查的重点任务,紧盯中药生产全环节,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在自查自纠后及时提交自查报告,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或顶风作案的,药监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要夯实基础,促进发展。好的药材是生产好的制剂、饮片的基础,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主动实施中药材GAP,自治区药监局将制定印发《自治区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企业要加快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标准的研究、申报任务,为新疆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马少宾、肖晶)

责任编辑/马少宾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