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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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局投诉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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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局投诉举报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7 19: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定和实施自治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承担自治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用系统的开发、实施、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机房、云资源、数据库、网络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三)负责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计算机及外设相关软硬件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网络接入工作。

(四)承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保密和软件正版化的技术保障工作。

(五)根据信息化工作部署,开展信息技术相关的科研、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权限内涉及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和审批结果送达工作,并承担行政许可审批进度查询。

(七)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八)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报送工作;负责重大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监督办理结果的反馈。

(九)指导协调地(州、市)县级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及投诉举报工作。

(十)开展与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及投诉举报工作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二)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安全和保密等工作。

(十三)承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主持工作:杨鸿雁:0991-4336543

综合科:0991-4336309

信息化建设管理科:0991-4336190

行政许可受理科:0991-4336107

投诉举报科:0991-4336092

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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