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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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07 18: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药品安全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局重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局机关有关政务工作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座谈会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全区性会议计划的管理。

4.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统计工作。

5.负责国家药监局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同志批示件,局党组和局领导议定、批办事项、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6.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公文处理、政务信息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年鉴、史志等编纂工作。

7.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负责局机关新闻发布会的管理与组织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典型专题(主题)等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

9.负责局机关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

10.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承担“局长信箱”的管理、回复等工作。

11.指导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政务网站、“两微一端”的建设管理以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12.组织开展药品监管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牵头组织并落实全区药监系统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4.牵头组织并落实药品监管领域深化改革重大任务。

15.牵头组织并落实局里物业服务、职工食堂、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节能降耗、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

16.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副主任:李凌:0991-4336326

文秘:0991-4336415

行政:0991-4336326

机要:0991-4336320

值班:0991-4336323

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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