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的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pscjdglc@163.com,电子邮件请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或将书面意见建议寄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反馈意见表》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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