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对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境内代理人的行为,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8月21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ypjgs@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境内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意见反馈”。
附件: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试行).doc
来源: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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