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97187X/2023-01093 文号:
公文种类: 成文日期: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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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2-12-21 发布 点击:[次]

    一、《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我区目前有药品生产企业64家(其中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7家、医用氧生产企业13家),医疗机构制剂室15家,分布在全区 14个地州市,规模、大小、风险差异较大。监管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药品生产企业由自治区药监局监管,现有监管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当前监管任务需要。二是企业分布在全疆各地,点多、面广、线长,监督检查成本较高。三是监管工作重点不突出,对高风险企业的分级管理不明确,无法有效做到分类监管,有的放矢。四是风险分级管理是今后药品生产监管的趋势,国家药监局即将出台的《药品生产许可实施规范》明确药品生产企业换发许可证是否需要现场勘验依据风险管理原则。

二、《办法》制定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药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是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种情况、质量安全管控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抽检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风险要素进行定期评估,按照风险高低评定等级,实施分级监管。将药品生产企业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类别,对于高风险企业根据情况采取对应的措施强化监管,对于低风险企业按常规监管要求实施正常监督检查,在符合国家有关检查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监管差异化、精准化。

三、风险分级管理的概念及用途是什么?

风险分级管理是指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药品生产企业品种类别、潜在风险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监督检查、守法经营情况,评定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作为自治区药监局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监管的内部参考依据

四、药品生产企业风险信息采集都有哪些项目?

主要采集的药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信息包括:主体基础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记录、产品质量信息、投诉举报信息

五、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是怎么评定的?

自治区药监局根据企业风险信息,按照评定的条件,每年开展一次评定,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再次评定。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逐步实现依托智慧监管平台自动评定。自治区药监局在政务网上公示拟评定的风险等级,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药品生产企业对拟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自治区药监局提出意见。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药监局对各个风险等级的生产企业进行归档备案,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应在自治区药监局政务网上公告。在有效期内,药品生产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调整到相应的风险等级。被调级的企业,在风险等级有效期内,不得再下调风险等级。

六、怎样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主要体现监管对象的差异化,重点要把措施聚焦在高风险生产企业。在常规监管的基础上,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GMP检查,提高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其中GMP全项检查不少于1从严审查行政许可、注册等相关事项。对高风险品种和集采中标品种适当增加抽检频次;对企业进行约谈,责成其分析原因,限期整改等监管工作。

相关链接: (新药监规【2022】4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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