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公告 (2025年第10期)
2025-09-04 19:20 发布 点击:[次]

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公告

2025年第10期)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55号)精神,现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每瓶(支)0.5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国药准字S20010086

新疆百亿康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1299号乐天工业孵化基地南区 F9、F10、F11栋101室1层

全疆

 202599日至2025年1231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配套稀释剂(附预灌封注射器装灭菌注射用水)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和风疹活病毒均应不低于3.0LgCCID50,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4.3LgCCID50

国药准字S20070026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和风疹活病毒均应不低于3.0LgCCID50,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4.3LgCCID50

国药准字S20070026

水痘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活病毒应不低于3.3LgPFU

国药准字S20000016

水痘减毒活疫苗配套稀释剂(附预灌封注射器装灭菌注射用水)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活病毒应不低于3.3LgPFU

国药准字S20000016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3.7lgCCID50

国药准字S10840001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配套稀释剂(附预灌封注射器装灭菌注射用水)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3.7lgCCID50

国药准字S10840001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0.5ml/支

国药准字S20210007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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