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10期)
2023-03-07 10:20 发布 点击:[次]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 第55号)精神,现就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888号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每瓶3.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3.0ml,每1.0ml疫苗所含轮状病毒LLR弱毒株活病毒量应不低于5.5lgCCID50.

国药准字S20010002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北区)西彩路589号

全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纯化b型流感嗜血杆菌荚膜多糖应不低于10μg。

国药准字S20030102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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