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0期)
2022-12-22 10:41 发布 点击:[次]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 第55号)精神,现就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双阳区经济开发区永新路2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

国药准字S20160006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589

全疆

202311日至20241231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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