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药监系统深入开展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
2022-11-04 11:32 发布 点击:[次]

1028,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召开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视频汇报会,自治区药监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汇报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自治区药监局高度重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监管工作,将打击非法经营隐形眼镜行为整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9月,自治区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印发《关于开展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将整治范围扩大到角膜接触镜全品种,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以及可能涉及销售隐形眼镜的饰品店、小型商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州、市)药品安全年度考核项目,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此次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以辖区眼镜店、居民区、夜市、繁华街区、地下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美容美甲店、小商品批发市场及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对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严格审核供货者和产品合法资质、是否建立销售记录、是否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凭据等问题,细致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检查相关企业1672家次,责令整改45家,已全部整改完毕,约谈企业32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3件,罚没款26.1442万元,抽检产品10批次均合格,处理投诉举报6件。

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开展“隐形眼镜也是医疗器械”线下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安全用械意识;组织企业签订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马少宾)

01

伊犁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自治区药监局安排部署,持续组织开展隐形眼镜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对大型购物商场、超市,学校周边眼镜店、饰品店以及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单位等重点进行检查,坚持边检查、边规范,以检查促规范,督促隐形眼镜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企业98家次,立案查处6起,发现无证经营企业6家,收缴罚没款2.17万元,责令整改9家次,并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熊倩)

02

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隐形眼镜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市场秩序。

全面摸排辖区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情况,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制度、落实购进验收制度、完善医疗器械销售制度等,线上指导企业审核供货商资质、完善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和销售记录,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购进销售管理。

坚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以眼镜商城、购物商场、饰品店、美容美甲店等为重点区域,组织监管力量下沉监管站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经营未经注册、假冒伪劣和过期隐形眼镜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22家,排查眼镜商城、饰品店、美容美甲店 129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件,现场指导企业整改35家。(李俐)

03

9月以来,塔城地区沙湾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同步进行,调动各基层所执法人员深入眼镜店、购物广场、繁华街道、夜市摊点、美容美甲店、饰品店、学校周边店铺等重点场所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和角膜接触镜、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截至目前,共检查隐形眼镜相关经营企业18家。(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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