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序开展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4月19日至2020年6月11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到期的产品目录予以发布。请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将不再受理,有效期届满后,将其医疗器械注册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2019年 第26号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将到期的产品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