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6-03-26 19:17 发布 点击:[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药品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专题述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组会专题学法17次及时学习掌握最新法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开展执法人员法规考试1次、新任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1次。

)聚焦“法治护航”,以高质量法治供给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动态清理,及时修订或废止与新修订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确保政策制定于法有据、内容合法合规。在制定涉企政策时,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意见,科学设定权利义务,合理把握政策力度。严格按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为实施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提供制度依据,将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应用于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有效提升监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流通企业多仓协同管理办法》,为企业整合仓储运输资源提供政策依据。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三是根据法律规范制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表,进一步明晰权责,划分界限,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按要求做好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下放工作。

聚焦“规范执法”,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监督。建立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送和反馈机制,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执法行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梳理公布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年度检查计划、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等,合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积极运用非现场执法、大数据监测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决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开展“查审联动”,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2025年共开展案卷评查6次同时加快建设自治区药品监督检查V2.0系统,包括监督检查、线索流转、稽查办案等模块和移动端功能,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2025年行政执法案件“零涉诉”“零复议”。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做好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备案登记,组织开展年度公职律师试点单位考核和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

(四)聚焦“普法宣传”,以法治教育为抓手推进企业守法经营。一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自评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丰富普法方式,强化普法培训,同时通过科普知识专题讲座、制作播放科普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制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指导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环节持续深化说理式执法,将法治宣传引导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执法引发争议和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聚焦“协同治理”,以合力共治筑牢药品安全底线。一是深化行刑衔接。与公安部门建立不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构建打击网售假劣“两品一械”违法犯罪联合研判机制;与检察机关达成行刑衔接深度合作共识,创新建立“线索共商、案件共办、信息共享”的协同办案模式,显著提升了行刑衔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效率。二是健全假劣药认定体系。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成立自治区假劣药认定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组建涵盖司法、行政、技术、临床等多领域的权威专家库,形成司法行政机关、检验检测机构、医疗机构、科研院校“四方联动”的高效工作格局,为打击假劣药品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监督工作仍需加强。运用信息化手段不够深入,未充分利用智慧执法平台对执法过程和执法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未能及时地进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从而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

二是执法监督人员发现深层次风险问题的能力不足。执法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亟待提升,缺乏具体行政执法经验,执法监督能力多停留于理论层面,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需持续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三是对药品监管改革创新的探索完善亟待加强。委托生产、网络销售、中药材种养殖等新业态、新环节的监管需求和风险,亟待深化监管改革与创新,推进智慧监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科学监管深度融合,快速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提升执法监督智慧化水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智慧执法平台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提醒和监督,有效进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通过智慧监督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

二是持续增强药品安全法治素养。持续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疆要求,贯彻落实“九五”普法规划,全方位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宣贯运用,对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推动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两品一械”监管制度体系,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三是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持续深化监管改革与创新,探索完善药品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确保最新法规规定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规则。深化智慧监管,持续贯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部署,提升检查精准度,在保障药品安全前提下,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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