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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单位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1月6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如下渠道予以反馈:
1.电子邮箱:xjyjfgcw@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0991-4336113
3.信函请邮寄: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18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财务处(邮编:83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下放权力清单统计表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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