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聘
中药饮片安全性有效性论证专家公示
为提升行政执法的科学性、有效性,强化中药饮片安全性有效性论证技术支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安全性有效性论证专家库操作规范》,经过组织推荐、审核筛选,现拟聘于新兰等32名同志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安全性有效性论证专家。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聘中药饮片安全性有效性论证专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9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5日19时前向自治区药监局执法稽查局反映,反映问题应事实求实、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截为止。
电话:0991-4336383
邮箱:304884829@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自治区药监局执法稽查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 中药饮片安全性有效性论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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