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述法报告
一、履职情况
(一)带头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学习领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带头参加党组会专题学法,带头交流研讨发言,带头为干部讲法治课,带头贯彻落实,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二)真抓实干做好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组织召开“规范罚款实施”专题务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精神。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主动公开,制定落实《自治区药监局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严格按程序制定并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制修订《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强化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协调性,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2024年行政执法案件“零涉诉”“零复议”。
(三)着力解决药品监管领域法治建设“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做好事权下放管理工作等。二是打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收官战,筑牢药品安全底线。综合运用常规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与智慧监管,聚焦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排查整治。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链条明确区、地、县三级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跨省协同”“行刑衔接”“三医联动”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更加牢固。三是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组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住建厅,配合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药品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等事项纳入开发“开药店一次办”系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企业便利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药品监管工作职能,切实发挥法治对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会专题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持续强化法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精神状态做好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发展、服务民生、增强能力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动态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工作部署,强化依法行政,坚持用药品监管法规制度巩固改革成果,用法治思维推动高质量发展,用严格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和自治区层面的法规制度制修订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形成全面“依法治药”合力。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健全“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在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坚持职权法定、公平公正、科学高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提升检查针对性、有效性、精准性、规范性,推动药品监管向服务型监管、预防型监管、数智化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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