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8期)
2024-01-02 16:15 发布 点击:[次]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55号)精神,现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和风疹活病毒均应不低于3.0LgCCID50,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4.3LgCC1D50

国药准字S20070026

新疆金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友谊路片区管委会永昌社区沈阳街1号3栋1层库房

全疆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水痘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活病毒应不低于3.3LgPFU

国药准字S20000016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0.5ml/支

国药准字S20210007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0.5m1,每1次人用计量0.5m1,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3.7lgCCID50

国药准字S10840001

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按标示量复溶后每支0.5ml(5次人用剂量),含卡介菌0.25mg每lmg卡介菌含活菌数不低1.0×10的6次方CUF.

国药准字S20013038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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