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委托贮存、配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公告
2023-01-12 13:24 发布 点击:[次]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已有新文件替代的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委托贮存配送管理办法(试行)》(食药监办〔2017〕122号)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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