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副局长李峰带队调研医疗美容机构药械质量安全
2023-03-17 11:15 发布 点击:[次]

316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带队在乌鲁木齐市调研医疗美容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调研组先后走访了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美中心、新疆整形医院、伊丽莎白整形医院,深入药房、病房查阅药械进出货、使用记录,查看特殊药品存储、医疗器械使用、植入类高风险产品追溯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调研组通过与医疗美容机构负责人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现状和对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李峰强调,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2年包括国家药监局在内的11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新疆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清理整治和规范发展相结合,优化了医疗美容市场环境,保障了消费者用药用械安全,促进了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

李峰要求,要规范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药品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严格经营和使用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要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机构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械等行为。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医疗美容药械监管,各级药监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药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扎实持续推进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经营使用和未依法注册的药械产品,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整治医美乱象。要加大医疗美容整治宣传,推进社会共治,要加大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医疗美容机构、从业人员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群众辨识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王丹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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