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一栏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85.html)中明确规定: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要求,请以中国人事考试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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