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12批次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于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