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对专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xjyaojian@163.com。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