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延期公告(第7期)
2015-01-28 17:49 发布 点击:[次]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要求,依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自治区局对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药品GMP证书》延期监督检查,准予其相应《药品GMP证书》按要求延续使用,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批准延续的认证范围

审批日期

有效期至

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工业区金坪路9

J0060

J0048

硬胶囊剂、丸剂(水丸)、酊剂(外用(含中药提取))

201436

20151231

20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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