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新疆西阿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4年7月30日至2014 年8月1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2603761、0991-2660453
传真:0991-2630281 邮编:830002 邮箱:934900402@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新疆西阿药业有限公司 | 胶剂 | 2014年5月4日—5月6日(3个工作日) | 马晓康、李晨、马小华 |
特此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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