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GMP认证公示(2014年第4号)
2014-06-05 17:49 发布 点击:[次]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4年6月4日至2014 年6月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2603761、0991-2660453

传真:0991-2630281

邮编:830002

邮箱:934900402@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新疆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片剂

2014年3月25日—3月28日(4个工作日)

高勇、张训缨、张丽

特此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2014年6月4日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