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诚信行为,促进我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878736203@qq.com
2.来信地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18号,邮编:830000)
3.联系电话:0991-4336051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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