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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集体约谈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

发布时间:2020-06-16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4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集体约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彬主持会议,全区27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彬主持会议。

会上,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张守超重点介绍了全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控和滥用情况。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余永强通报了2019年第二类精神类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两家企业介绍了经营企业把好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安全关的经验做法,两家企业就本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抓好整改提高、守住第二类精神药品安全底线做了表态发言。

图为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余永强通报2019年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

据了解,2019年,自治区药监局突出重点对全区27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67条。今年,根据相关安排部署,该局将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相关品种作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为重点环节,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表示,此次集体约谈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企”的指导原则,本着“严格监管、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提出责令改正的处理意见。在座的企业负责人要以约谈会为契机,自加压力,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按照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回头看”,深刻检视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形成好的制度执行,防范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抓好长效机制的长久落实。

图为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讲话。

张钰祥提出,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不断提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意识;要正视问题,积极作为,不断推动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整改;要强化责任,规范行为,不断提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包括自治区药监局在内的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一手抓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依法保护遵法守规经营,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质量第一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综合治理好第二类精神药品,尽最大努力降低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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