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监 药 当罚〔2024〕27号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要求备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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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监 药当罚〔 2024 〕 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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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要求备案案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652801229490239x |
徐海涛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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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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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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