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2025年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说明
2025年,根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和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涉及药品监管的9项人大代表建议(其中由我局主办1项,其余8项均属协办),7项政协提案(均属协办),并已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涉及我局1项人大主办建议已依规公开,协办事项应由主办单位公开,特此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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