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自治区人民政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不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把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积极回应代表关切、提高行政效能作为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任务、助力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到位,为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核立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21件(含闭会期间提交的6件),其中386件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42个部门、单位和地(州、市)办理、占建议立案总数的91.69%。按照自治区人大主任肖开提·依明同志在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办理实效,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开展建议办理答复工作,386件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答复率100%。
与上年相比,386件建议中财政经济类建议数量占比由41.5%降至38.6%,充分显示出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以来,广大人民代表所提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建议办理成果逐步得到显现。
在386件代表建议中,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A类)105件、占27.2%;已列入推进计划拟解决的(B类)207件、占53.63%;目前因法律政策规定或暂不具备条件等原因、代表所提建议暂时无法解决、留待今后决策参考的(C类)74件、占19.17%。与上年相比,被承办单位采纳的A类、B类代表建议提高了5个百分点,C类建议降低了5个百分点,建议采纳率明显提高。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的同时,一并寄送《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征求代表对办理答复的意见。截至目前,收到代表反馈的征求意见表136份,其中:代表一次评价满意的135份、基本满意的1份,未收到评价不满意的反馈意见。
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的386件建议中,重点建议11件(含闭会期间交办的1件),分别由政府系统9个部门牵头、会同12个部门办理。11件重点建议均得到了承办单位的采纳,并已逐步开始实施。
二、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落实责任,全过程沟通、针对性调研、常态化督办和主动公开公示,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把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放在首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服务意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亲自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审定办理工作方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春林同志牵头协调,落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各位副主席按照分工,督促抓好建议办理;秘书长具体安排协调,组织落实日常事务;督办机构进一步增强政治站位,全力突出“服务”意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386件建议100%按时办结,实现“案案有人办、层层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聚焦中心工作,注重解决问题。各部门聚焦大局、紧贴民生,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把办理代表建议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建议采纳率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凝聚共识。各承办单位进一步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将办理建议纳入部门重点工作、编制办理工作说明,加大督办力度。在自治区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期间,九个政府部门对23件代表建议及时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现场答复代表,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建议办理水平,提高建议办成率,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抓好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紧贴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完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局起步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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