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
按照局领导指示精神以及年初工作安排部署,为推动全区药化生产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拟组织对各地药化生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了解各地药化生产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药化生产监管工作重点督查各地州市局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对抽样不合格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督导检查、特殊药品监管、已换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药化市场重点督查各地州市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民族药安全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非法购销回收药品整治、特殊药品监管、化妆品经营监管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二)对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抽查。
(三)对医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药品购销“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及其相关问题进行调研。
二、督查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监管部门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以及抽查企业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地州市及企业
每个地州市拟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机构制剂室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家、零售连锁门店及单体药店2-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 1家、化妆品批发市场或经营企业1家,民营医疗机构或个体诊所1家等。
四、督导检查时间
8月-9月期间,每个地州市2-3天;具体时间与地州市会商后,灵活把握。
五、人员组成
哈木拉提•吾甫尔局长、张长宏副局长、尼加提·沙吾提总监、罗志辉处长、田春海副处长(调研员)、哈斯木副处长、贾尔恒·玉素甫、阿力亚。赴乌鲁木齐市以外其他地州市督查时,人手不足可从地州市局抽调。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严字当头。要严格督查检查,杜绝走马观花。对发现地州市局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应明确指出并提出要求;对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各地州市局深入检查,自治区局重点督办。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风险和问题进行督查检查,力争通过督查检查杜塞漏洞,降低风险。
(三)坚持培训指导。将传帮带、实地培训的内容,赋予督查检查全程,督查组走到哪里,培训指导就跟进到哪里,切实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会管、不愿管,能力不适应等问题。
(四)督查检查工作完成后各组应形成汇报材料,及时汇报督查检查情况。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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