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8 19:06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博乐市宏源气体充装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2日,自治区药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行为。为严密防范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暂停医用氧生产、销售活动,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