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至18日,自治区药监局在乌鲁木齐举办药品注册管理法规培训班,自治区药监局及各地(州、市)监管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班邀请国家药监局、国家中药保护委员会等单位专家授课,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培训,围绕中药管理、药品再注册、药品上市后变更及进口药材管理等四个模块的课程内容,宣讲《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中药品种保护及境内药品再注册相关最新法规要求,讲解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相关法规及技术要求,介绍进口药材政策要求及常见问题,通过针对性培训,引导企业及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及贯彻落实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政策及法规要求,树立质量至上理念,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会议要求参训人员充分利用好此次学习机会,结合实际把握、理解掌握政策精髓;监管人员要练好基本功,扛起责任,秉持“严守安全底线、有效管控风险,落实主体责任、热诚服务指导、审慎稳妥处置”的原则,围绕提升注册、审评、审批、监管质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各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研发、生产、销售行为,强化识别、控制、排除风险能力,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尤其要正确理解再注册工作定位和要求,提前做好药品再注册申报工作谋划,高质量规范开展药品再注册申报工作。(比丽克孜·奥布力喀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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