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民带队赴昌吉州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2020-06-22 19:45 发布 点击:[次]

6月21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民带领检查组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连锁(零售)门店进行专项检查。

在当地多家化妆品销售门店检查发现,一些门店除了无法提供所销售化妆品的注册批件或备案凭证、检验报告书外,还销售非卖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个别门店销售的化妆品过了保质期及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在当地一家超市门口的化妆品柜台上,检查组查获了一批眼霜、面膜等问题化妆品,并将案件移交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该柜台负责人表示,所售化妆品均是图便宜从网上购进,对于厂家的批号、备案信息等未进行核实。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并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做好企业的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工作,要求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好产品购进关、验收关、质量关。

据了解,自6月10日起全面启动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目前正在全面进行,自治区药监局派出4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靶向性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教等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落实化妆品索证索票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是否存在私自生产化妆品行为;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未经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等问题。

王忠民表示,检查组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工作,对能立案的违法经营单位坚决立案,对可疑假劣化妆品销售渠道记录在案,不放过任何问题线索。在严格检查的同时,抓好宣教,对化妆品经营者和基层监管人员现场教学、现场指导、现场答疑,进一步加大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新疆化妆品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用妆安全。(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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