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未上报2019年度自查评估报告药品生产企业名单的公告
2020年 第24号
2020-05-19 12:35 发布 点击:[次]

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2019年度自查评估的通告》(2020年 第13号)要求,现将新疆康隆盛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3家未上报2019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药品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各级市场监管局(药监部门)应将上述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监督管理,严密防范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请上述未上报2019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药品生产企业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约谈。如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约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 第24号未上报2019年度自查评估报告的药品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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