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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规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在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如下: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5条,其中采纳建议12条,部分采纳1条,未予采纳2条。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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