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反馈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2021年8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如下:公开征求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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