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方便办事群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20年11月16日起,启用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书功能并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期间仍保留原有“窗口受理”通道,同时发放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在试运行一个月后,原有“窗口受理”通道将停止受理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关闭,全面实行电子证书。电子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启用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有效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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