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启用电子证照的公告
2020年 第43号
2020-11-13 17:50 发布 点击:[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方便办事群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20年11月16日起,启用执业药师注册电子证书功能并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期间仍保留原有“窗口受理”通道,同时发放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在试运行一个月后,原有“窗口受理”通道将停止受理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关闭,全面实行电子证书。电子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启用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有效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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