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需用计划”通过系统报送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0-06-16 11:22 发布 点击:[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关于通过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需用计划的通知》(药监药管函〔2020〕195号)要求,自本公告之日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登录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网址:http://223.71.250.3:8070/login.aspx),在计划管理模块中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需用计划电子版,同时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送我局。已报送2020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整计划的,无需重复报送。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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