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办代政府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9月2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我办。 联 系 人:陈志辉杨刚 联系电话:0991—26309722631257(传真) 电子邮箱:xjfda2006@126.com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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