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片区座谈会上作汇报
2022-09-19 13:10 发布 点击:[次]

831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片区座谈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梅代表自治区药监局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等工作汇报。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田春海,局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以“守安全保底线,促发展追高线”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专项整治和优化服务一体推进,不断推动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这一主线,以最严格的监管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以最严厉的处罚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全区药品安全底线。

自治区药监局周密部署,高位推动,在统筹谋划上下功夫;严查违法,严控风险,在整治效果上下功夫;联防联控,社会共治,在强化协同上下功夫;压实责任,跟踪问效,在督导检查上下功夫。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药监部门共检查“两品一械”企业36233家次,查办违法案件1924件;排查梳理风险隐患92条,均已制定化解风险隐患具体措施;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1起;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快修改完善监管急需的规章制度,先后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指南、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性文件。

紧紧围绕国家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自治区药监局结合本地实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并纳入自治区重点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把16项发展目标分解到每一年,细化14项主要任务192项具体措施,实施“月推进、季督办、年总结”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扎实推进。

自治区药监局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实行换发许可证预警和告知承诺制,11大类65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站式办理”,“两品一械”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证照电子化;积极推进药品标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287个品种的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监管服务零距离”工作机制,实施新疆药品品牌建设工程,推动多项促进产业发展的监管政策落地,充分发挥新疆区位优势、特色品种优势,打造产业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

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上持续用力,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自治区药监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构,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地、县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坚持数智引领,提升监管效能,完善新疆“数智药监”信息化顶层设计,形成以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为依托,以数据中心为枢纽,以服务加治理为两翼,以非现场监管、追溯监管、信用监管、闭环执法为重点的“1+1+N”整体构架;发挥援疆优势,激发创新活力,国家药监局及各省()药监局持续深化“组团式”柔性人才援疆工作,在2021年首批选派17名援疆人才的基础上,今年又选派28名援疆干部,助力新疆提升药监管工作能力水平、促进推动新疆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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