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贯彻落实普通化妆品年报制度工作推进会
2022-04-13 11:56 发布 点击:[次]

42日,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落实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制度、信息补录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人员及化妆品备案人参加会议。

会上,明确了关于化妆品备案人年度报告制度、信息补录等相关工作事项,对化妆品备案人须具备的条件、年报制度、历史产品信息补录及注销等方面对县(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及化妆品备案人作了详细解答。

会议要求,化妆品备案人要发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化妆品年度报告和信息补录工作,不具备化妆品备案人要求或无意愿继续生产或销售备案产品的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要督促并指导辖区化妆品备案人落实好化妆品年度报告、历史产品信息补录、注销等工作。(刘燕)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