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药监局派员赴沪学习交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2019-11-11 11:29 发布 点击:[次]

为提升化妆品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新疆口岸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更好地向上海局学习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查业务,在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的积极协调和安排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注册管理处、局审评查验中心一行10人分两批于10月14日至11月8日赴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查业务进行学习交流。

此次学习交流,课程全面,内容详实,通过学习交流、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使我局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更新了知识,进一步做好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权限下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此次学习交流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安排紧凑,以座谈交流、参观学习、培训授课、实地模拟为主。其间培训授课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的专家老师讲授,内容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工作程序、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按照行程安排,在培训学习过后,我局学习人员参加了与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的座谈会,座谈会上先由双方分别介绍化妆品监管及组织架构的情况,再由上海市药监局副局长及上海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详细介绍了上海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制度演进、工作要求及存在问题。为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上海局的安排下我局学习人员分三组来到上海市伽蓝集团、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实地模拟检查。通过以上多形式交流学习,我局学习人员全面掌握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流程、要点、制度及备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区未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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