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划分
2025-05-07 19:58 发布 点击:[次]


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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