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2019年“安全用药月”暨 “两法”宣贯活动启动仪式
2020年06月17日 发布 点击:[次]

11月11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2019年“安全用药月”暨《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活动启动仪式。

会议指出,药品和疫苗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用药、良法善治”,良法善治已成为新时代党和人民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两法”的实施为药监部门在新时代新体制下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疫苗监管、依法行政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对促进药品、疫苗产业创新和行业健康发展,保证药品和疫苗安全、有效、可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两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的根本保障,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用药安全新期待的迫切需求,是顺应新时代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担负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责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会议要求,“两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药品监管工作的纲,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通过抓纲实现“纲举目张”,努力为“两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制订“两法”配套制度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全力保障新旧法过渡期间的药品安全形势。企业要严格按照“两法”规定,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民、刘洪彬,药品安全总监李晋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启动仪式;乌鲁木齐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批发和连锁总部企业代表应邀参加启动仪式。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就开展“安全用药月”和“两法”宣贯活动作了发言。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表示: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质量管理出现疏漏,引发药品不良事件和药品安全的问题,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更是对消费者健康甚至生命的不负责任。因此,制药企业必须把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国药新疆制药将始终秉承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经营理念,不忘制药初心、牢记责任使命,不断完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出让百姓放心、政府宽心、企业安心的安全药品。

重庆医药(集团)新疆有限公司表示:重庆医药(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将为深入贯彻学习《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创造条件,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加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的宣贯培训班,大力宣传两法,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活动,查隐患、堵漏洞,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实现药品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表示:始终把国药控股专业药房的发展放在全疆人民的健康大局之中去考虑、去谋划,在服务大局、维护大局中彰显专业药房的使命和担当。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升零售行业的专业水平,积极推动《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夯实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尽职尽责、问责追责的工作体系,形成自觉守法的企业经营氛围,确保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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