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5期)
2023-01-05 16:24 发布 点击:[次]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 第55号)精神,现就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生产经营地: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超然街285号)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

国药准字S20210014

新疆金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友谊路片区管委会永昌社区沈阳街1号3栋1层库房

全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每支0.2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25ml(6个月至3岁儿童用),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7.5μg

国药准字S20070015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每瓶(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国药准字S20040058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每瓶(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国药准字S20200003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

国药准字S20040055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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