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吐鲁番两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专项检查
2023-03-15 10:52 发布 点击:[次]

近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秩序,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组织辖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建立完善网络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从业人员培训,切实落实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约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通过法律法规培训、讲解,告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服务第三方平台辖区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入驻商家的管理水平,从源头把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关键环节,努力防范化解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风险隐患。

通过加大上线监管频次,对未按规定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线下核查,重点检查未经许可或者未经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有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未办理网络销售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3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1家。下一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监管,督促网络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风险隐患排查能力,守住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加马力·艾再孜)

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线上线下联动、信息与产品结合的原则,定期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主体、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排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情况,以及辖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经营者是否向市级药监部门备案、是否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经排查,吐鲁番市没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16家经营企业存在未经备案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改正。

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排查企业挂网销售的医疗器械是否展示产品的备案凭证或注册证、产品注册证变更后是否更新注册证、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等信息。经排查,共有29家企业存在未展示产品的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展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与产品不一致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改正。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靠前为各经营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逐章逐条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活动,务必依法持证经营、主动公示信息、规范经营行为、科学贮存运输,认真落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各族群众用械安全。(茹克娅·吾斯曼)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