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3期)
2022-12-30 12:20 发布 点击:[次]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 第55号)精神,现就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委托范围

被委托企业

名称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有效期

产品名称

规格

注册证号/批准文号

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保汇一街8幢3层办公室02、03、04(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

复溶后每1次人用剂量0.5 ml,含gE蛋白50μg

S20190026

新疆百亿康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136号汇轩大厦801、802室

仓库地址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36号汇轩大厦六楼6-11、6-13室(体积:261.06立方米);
仓库地址二: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友谊路230号G5-35栋1层(体积:722立方米)

全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

0.5ml/支(含HPV-16 L1蛋白和HPV-18 L1蛋白各20μg)

S20160025/国药准字SJ20160025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0.5ml/支

S20160042/国药准字SJ20160042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和风疹活病毒均应不低于3.0LgCCID50,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4.3LgCCID50

国药准字S20070026

水痘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活病毒应不低于3.3LgPFU

国药准字S20000016

水痘减毒活疫苗配套稀释剂(附预灌封注射器装灭菌注射用水)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活病毒应不低于3.3LgPFU

国药准字S20000016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0.5ml/支

国药准字S20210007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1230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