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丨我区309家药品经营企业全部纳入信用监管 2家企业获评A级
2023-05-12 16:47 发布 点击:[次]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任春香报道)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通报了2022年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等级评定情况,目前我区309家药品经营企业和9693家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信用监管范围,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率100%,其中,2家企业获评A级。

近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集体约谈会。马少兵

去年,我区发布《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对全疆药品经营企业实行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通过对企业给予信用记分处理28种情形累计计分,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共4级。

2022年度被纳入信用评估的309家企业中,包括210家批发企业和99家零售连锁总部,评定2家企业为A级,分别是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和新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占比0.65%;评定300家企业为B级,其中批发203家、零售连锁总部97家,占比97.1%;评定2家零售连锁总部企业为C级,占比0.65%;评定5家企业为D级,占比1.62%。全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在“较高”以上的企业占比97.75%,安全信用风险可控。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永强介绍,信用等级评定时有加分项和扣分项情况,如获自治区级表彰,或者在自治区级药品飞行检查中无严重缺陷项目和主要缺陷项目,且一般缺陷项目不大于检查项目3%等情况,均可获得加分项,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或者企业伪造、篡改影响药品质量关键数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情况,均需减分。

今年,自治区药监局将根据2022年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被评定为A级的2家企业通报表扬,对被评定为C级、D级的7家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并通过集体约谈、“回头看”飞行检查等,督促其落实整改。

自治区药监局还将通过开展“多频次回头看”等方式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进一步完善相关系统功能和企业信用档案,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为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和制度,各地要开展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级管理,严格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做到实时评定、动态调整、同步公开,并根据评定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责任编辑:余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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