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九项工作机制
2022-09-02 09:35 发布 点击:[次]

831日,自治区药监局研究建立了办公室工作、信息通报、数据共享、执法联动、会商研究、督查督办、新闻发布、考核评价、保密安全等九项工作机制,有效落实了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保障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李利、局长焦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讲话精神等,自治区药监局深刻认识到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完善工作机制的进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九项工作机制:

办公室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规范办文办会程序,提升工作效能等;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通报重要信息,跟踪督办并反馈结果,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等;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大数据、信息化平台,提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能力,提供数据支撑等;执法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完善行刑衔接制度等;会商研究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各类风险信息,分析药品安全形势,采取相应的防控处置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案件查办、法律适用等重要问题,及时组织研究会商,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等;督查督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督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新闻发布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评估,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新闻发布工作等;考核评价机制:成立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对落实相关工作情况考核评价等;保密安全机制:强调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涉及药品安全工作秘密及企业商业秘密安全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九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对保障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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